近日,在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苦心劝导、耐心释理下,执结了两起邻里纠纷案,化解了邻家人心里的疙瘩,平息了4家人的纠纷,重系邻里感情,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堵墙,堵了两家人的心
侯某家的围墙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于是租赁了村组场地对在该围墙进行翻修,一墙之隔紧邻的是郭某居住的房屋。当天,侯某施工时郭某上前阻挠后大打出手,致使侯某雇用人员受伤,材料损失,翻修工作不得不停工。
侯某将郭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侯某获赔财产损失1500元,且郭某不得阻挡侯某对围墙进行翻修。判决生效后,郭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继续阻挠侯某施工。
案件进入了执行环节,执行法官多次赶往现场进行勘查,深入了解被执行人郭某阻挡施工的真实想法,得知被执行人习惯了过去墙体的状态,且因过去墙体砖块脱落致被执行人家中也受损,因此被执行人担心新修的墙体还会存在隐患,所以不同意翻修墙体,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在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谈心交流、释法明理、耐心劝导下,同时对申请执行人修建围墙的安全作出要求后,经双方友好协商沟通,最终郭某同意对围墙进行翻修并及时赔偿了财产损失。
一堆垃圾,伤了两家人的感情
因一堆垃圾的处理问题,两邻家发生口角,最后竟演变成两家人动用砖头、铁锹的打架互殴事件。
2020年年初,同村宋氏两家人因对垃圾的处理问题产生口角发生争执,两家成员纷纷参与为自家站队和对方争吵,争吵后情绪冲动顺手抄起家中铁锹、砖头互打斗殴,其中一人因伤势较重被送往医院治疗。这起打架事件中,两家人对事件的发生均有过错,派出所对参与打架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对于伤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争执不下闹上了法庭。经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宋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应赔偿伤者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宋某却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中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宋某名下银行、微信账户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给其出行、生活消费带来了严重的不便,在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宋某主动联系法院,积极配合履行了全部案件款,至此,该起因打架引起的赔偿案件执行完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邻居之间本应该给予帮助、相互照顾,礼貌谦让、友好共处。为了一些小事引发矛盾到大打出手,既伤了感情,又赔了钱,双双得不偿失。
法律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