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蒲城法院兴镇法庭承办了一起由买卖口罩引发的案件。河北小伙李卓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有人出售口罩,就这样联系上被告姚文。双方添加微信后,达成买卖口罩的合意,原告向被告转款数万元,购买被告10000只口罩。但是事与愿违,被告收取原告的口罩钱后,却迟迟不能发货,又没能全部退还货款,引发诉讼。
审理中,被告到庭称自己是中间商,从中赚取差价,并称自己收到原告的货款属实,但是自己把钱转给第三方黑龙江人,而第三方也没有给自己发货,所以导致了自己不能向原告交付货物的情况,并强调自己也是受害者,没能赚到钱还惹上官司。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助理小杨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通过双方的微信聊天内容可以看出双方已经达成了买卖口罩的合意,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现原告已经给付货款,而被告未能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小杨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被告自愿分期清偿原告李卓货款。被告姚文陈述的自己从他人处转卖口罩的行为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法庭告知其可另行诉讼。(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王彦成 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