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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法院:警惕这种“抖音”骗局

2021-06-25 16:31:46   

没事刷“抖音”,逢事发个小视频,已成为很多人的习惯。随着“抖音”慢慢大火,不少诈骗分子也混迹其中,让群众上当被骗。近日,五名女子就因刷“抖音”好友被骗16万多元。今年6月9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石某通过“抖音”短视频软件认识被害人小明、小李等5人,之后与被害人互加微信。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石某通过虚构把别人腿撞伤、送鸭子、还高利贷、出门打工需路费、同他人合伙开服装厂需给工人发工资、自己腿被撞伤、还信用卡等7种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取5名被害人164566元。在被害人要求其还钱时,石某以自已没钱等理由推脱,之后为逃避被害人索要借款,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失去联系。2020年12月9日被害人小明向石泉县公安局报案。2021年3月14日,石某被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石某到案后分别退还了5名被害人的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通过网络向多名被害人虚构事实骗取钱财,为逃避还款将被害人微信拉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64566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石某已全部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石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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