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冯村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言和拥抱,手牵手走出了冯村法庭的大门。
原告高某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在法庭第一次与高某的谈话过程中,高某向法庭哭诉,自己一个人在家带娃,刘某在外打工,很少陪伴孩子,也从来不给她及两个孩子生活费,且刘某与高某父亲矛盾大,经常争吵,高某坚决要求与刘某离婚,并要求刘某补偿孩子生活费35000元。
在法庭与刘某联系后,得知刘某在外打工,有自己的苦衷,去年到今年因为考大车A证,并没有挣到多少钱,现在刚上班一个月还未发工资,刘某并不愿意放弃这段感情。承办法官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从朋友的角度去理解当事人,使当事人消除戒备,积极配合调解,在得知刘某与高某父亲有矛盾的问题之后,承办法官利用这一点,尽可能让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看待父母,真正地做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刘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表示以后一定改正。
同时,承办法官从子女的前途方面入手调解,从子女的角度去开导、劝解和说服当事人,使两位年轻的当事人明白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到的重要性,为人父母应该为子女的健康、未来考虑,一旦非得离婚,那么在这场离婚中伤害最大的还是未成年的子女,如果耽误了子女,那必将造成一生的悔恨,最后使双方当事人真正认识到只有维系良好的婚姻关系才能更好地将孩子抚养和教育好,进而达到了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的最终效果。(马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