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王民最近有些焦虑,和快递公司闹起了矛盾,来到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兴镇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王民前几年在外打工有些积蓄,回到家乡,经人介绍加入快递行业,后和蒲城某快递负责人签订了协议,交纳了几万元加盟费用,约定由王民负责蒲城两个乡镇网点的快递业务。因王民所要负责的两个乡镇网点先前由被告陈虎经营,王民便再次给陈虎交纳了数万元的“线路转让费”。
王民经营数月后因种种原因陷入困境,遂和蒲城快递负责人商谈退出事宜,蒲城快递负责人退还了王民交纳的加盟费。但后来因和陈虎之间的线路转让费退还事宜闹到了法庭。
陈虎到庭辩驳称,当时王民是自愿加入到快递行业的,而且自己也让王民考虑清楚,王民当时称自己要做一次老板,现在经营不善要退出可以,但是“线路转让费”不退。王民称,自己对快递行业不熟悉,后来经了解得知陈虎无权收取两个乡镇网点的“线路转让费”,收取的费用属于不当得利,所以要求退还。双方在法庭你一言,我一语,调解员始终耐心地做着调解工作,但陈虎仍分文不退,一审调解无果,判决后,陈虎提起上诉,经渭南中院调解,陈虎当庭退还了王民部分费用,王民的烦恼也解决了。
事后,王民也深刻意识到,对法律的懵懂加之急于求成,致其挫败,以后要多了解法律知识,多考察,才能少走弯路。法官提醒王民,以后做事三思而行不无好处,也多学法知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让法律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王彦成 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