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联合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自来水管道漏水致损案件。
张某与李某前后相邻,因李某门前道路下总水管与进户水管连接处漏水,致使张某家后墙坍塌,张某自行维修后多次与李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法院。
“本案情况特殊,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不能真正化解纠纷、缓和邻里关系,还有可能会使矛盾升级,引起信访事件甚至是不稳定因素。”办案法官看过原告的诉状后说道。
法官们前往现场进行勘验、了解案情,并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进行“三三制”调解,原被告均表示,村委会调解未有结果,要求法院公平公正判决。法官自知,真正要公平公正判决,正常情况下是要对损失进行鉴定的,那样肯定是得不偿失。因此,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劝解并征求了双方对事情的处理意见。法官们联系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组织调解,让双方面对面说纠纷症结,背对背进行针对性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就此消散,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显而易见。
旬邑县法院坚持开展“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落实“4+1”工作模式,将“三三制”调解贯穿于工作始终,不断增强“真正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意识,真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民排忧解难。 (王子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