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了我们的纠纷,让我的权利得到了保护。”6月3日,董某某坐着轮椅在家人的陪同下,亲自向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巡回审判为人民,多元化解止纠纷”的锦旗表达谢意。
2000年8月,原告董某某依法取得白河县红顺路石梯坎下河滩地105平米土地建设酿酒作坊和猪舍。 2012年因洪灾房子被毁,仅剩房基和酿酒池子。因无力重建就常年外出务工侍机发展。2020年底董某某发现其名下的建设用地被占用,正在建设社区工厂产业园桥,遂阻止建桥施工并于2021年1月将土地转让人和实际建设人王某诉诸法院,要求归还房基,恢复原状。因董某某建设用地历经水毁、公路加宽升高等,土地原状发生重大变化,四至界畔难以确定。
为查明案情,白河县法院办案法官两次深入争议土地现场勘查,邀请县国土局专业测绘技术人员,现场开挖地基深10余米,刨根见底见基础,通过科学公正勘查,争议的土地侵权事实基本清楚。若董某某坚持恢复原状诉求,正在建设的产业桥可能要部分拆除,对当地的乡村振兴规划和经济发展必然造成不良影响。为减少损失,及早恢复项目施工,5月18日,白河县法院积极联系镇村综治调解组织,邀请社区乡贤能人,组织双方代理律师,巡回就地开展多元联合调解。经多方共同努力,终于促成和解,董某某同意变更请求主张由被告对占有土地适当补偿30000元,园区产业桥继续原址复工。一起土地侵权纠纷案件顺利化解,停工五个多月的产业园区新桥建设终于复工,保障了当地异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推进,同时得到补偿的董某某悬着的心也踏实了。(曹树宪 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