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近日,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赵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周某与原告焦某系姨表兄弟关系,从小一起长大。2019年10月21日,周某以经济紧张为由,向焦某借款一万元,因双方系亲属关系,周某未向焦某出具借据。随后经焦某多次催要借款无果,2020年4月3日,焦某去周某家中催要借款时,与其发生争吵,双方矛盾升级,遂周某报警,双方在派出所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周某承认其借款的事实,认为焦某并没有他出具的借据,辩称他已还清,双方兄弟反目。后焦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判。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多次向周某释法明理,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导,努力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告知周某,既然已认可借款的存在,他辩称借款属实,他已还清,那么举证责任就在于他。通过多次做工作,法官了解到周某本意并不是不愿意履行还款责任,只是生气焦某作为亲表哥不顾兄弟情分在其村中大吵大闹,导致周某颜面尽失,才赌气不予解决。法官耐心细致的开导周某,要守诚信,尊法纪。最终,周某当即一次性偿还借款,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赵镇法庭发挥法庭立、审、执一体的优势,对民间借贷纠纷实行当庭调解、当场履行,既能使调解工作不流于形式,缓解法院的执行压力,同时能够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洪梓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