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压在我心里多年的大石头终于能够落地了,以后可以和家人安心生活了!”5月26日上午,申请人梁某某将锦旗递到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黄法官手中,激动地说。
1998年,张某某、田某某二人向梁某某借款15000元,并立有借条一张。随后梁某某多次向张某某、田某某索要欠款未果,万般无奈之下,梁某某于2005年向周至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梁某某于同年申请执行,经多方查找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其后多年案款无法执行到位。
2021年5月,梁某某向周至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在调阅档案,了解基本案情后,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法官,我这案子十几年了,之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拿到钱,十几年里因为这件事,家里闹的鸡飞狗跳!如今我岁数大了,再这样下去我的精神就出问题了,希望法院能帮我把血汗钱多少拿回来一些!”看着申请人那因为多年心理折磨而皱纹纵横的脸庞和满怀期望的眼神,执行法官在心里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帮住申请人尽快完成执行。
“您的心情我能够理解,案子已经恢复执行了,后续程序会马上开展,有情况我们保持沟通。”送走申请人后,执行法官立刻对张某某、田某某的财产展开了查询,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同时联系被执行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通过多次教育沟通,被执行人最终表示对法院执行无异议,并表明其账户中的钱可由法院扣划偿还于申请人。执行法官在扣划异议期到期后第一时间作出了扣划,并将钱转入申请人账户。
执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周至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执行威慑机制,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全力兑现法律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