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大王人民法庭阙宏志法官适用特别程序,快审快结了一起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为饱经病魔摧残的陈立强一家解决了困扰多时的“难心事”。
退休教师陈立强于2019年8月16日突发脑溢血住院治疗,出院后生命体征平稳,但至今仍无意识,生活不能自理。因需要办理社保认证、工资存取款等一系列问题,陈立强儿子陈小伟向鄠邑区法院申请陈立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陈立强的监护人。
阙宏志仔细核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病例及诊断证明等材料,并从陈小伟那里了解到,陈立强在西安市阎良区某养老院进行重症护理。阙宏志考虑到若让陈立强往返鉴定部门进行精神状态和行为能力评定,则对其身体十分危险,于是和书记员当日赶往陈立强所在的养老院,对案件开展详细调查,随后与陈立强近亲属分别谈话,并驱车赶到陈立强所在村委会进行确认。阙宏志于当日下午开庭审理了此案,陈立强妻子及女儿作为代理人参加庭审。为了帮助申请人快速解决问题,阙宏志晚上加班草拟判决书,终于在第二天向陈小伟送达了判决书。
陈小伟拿着判决书激动地说:“非常感谢阙法官如此高效地帮助我们解决难题,这份判决书虽然只有几页纸,但对我们来说却是沉甸甸的,接下来我们拿着这份判决书就可以解决一系列后续问题,真是一下子解决了我们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李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