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陕西省彬州市人民法院在宝鸡市交警支队陈仓省际巡查大队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一涉执车辆,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
彬州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黄某某拒不偿还申请执行人支某借款37余万元。执行法官依法查询了黄某某名下财产情况,并对其名下的奥迪A8轿车在车管登记部门采取了查封措施,因未实际控制到该车辆,一直无法处置。执行法官经多次查人找车无果后,依法向交警部门送达了协助布控材料。4月25日,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宝鸡市交警支队陈仓省际巡查大队电话,称该队已对被执行人黄某某名下车辆采取强制拦截措施,彬州市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奔赴现场,顺利办结车辆相关交接手续,成功将该车辆扣押。
彬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提高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保持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严查高压态势,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史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