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通过多方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并在调解当天履行部分款项,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到实处。
该案双方当事人是宗族兄弟,发生纠纷前关系较好。在一次砍伐树木的过程中原告受伤,并曾一度因为病情严重转入安康市人民医院抢救,支出了医疗费用。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向安康中院提起上诉。
安康中院行政庭受理该案后,在庭审调解时,双方虽然都有调解意向,但因差距太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庭审后,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邀请一审承办法官、宗族族长给双方做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对于赔偿数额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于履行期限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又决定前往岚皋县民主镇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由上诉人(一审被告)现场履行了首期赔偿款项。(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