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立足岗位职责,积极投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当中。4月7日,该院速裁审判庭干警走出法庭、走进农村,开展“巡回审判进农村”活动,在玉蝉街道锦绣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两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
两起案件的原告李刚和李倩系父女关系,2016年李刚与被告村组村民张萌结婚,2019年1月,李刚婚后将户口迁入被告村组,同年8月生育一女李倩,也落户在被告村组。2019年3月村民小组将小组部分土地出租给某花卉种植商,收到土地租赁款后制定了分配方案,决定向具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每人分配160元,但未向两原告分配。被告小组认为两原告户口虽在被告村组,但未在被告村组生活,不具备被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遂未向两原告分配。(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亚薇第一时间联系当事双方了解案情,该案牵涉到的问题在农村较为常见,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在村委会公开审理,以案说法。庭审中,双方言辞激烈,各执一词,刘亚薇法官耐心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认真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调查案件事实,顺利完成庭审。
这两起案件的审理也吸引了很多村民到场,大家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仔细旁听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杜讲和庭长及时组织法官干警现场开展“以案说法”普法交流会,向在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解答。
此次活动是鄠邑区法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实践,通过典型案件现场开庭的方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刘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