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中,陕西省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践行“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主动开展“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助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4月6日,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赵某的家人前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援助事宜,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解到赵某因2月份的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经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鉴于申请人赵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腰椎骨折,行动不便,加之其系留守老人,无法亲自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将赵某的具体情况向中心主任汇报后,遂立即决定上门为其办理援助手续。
4月7日上午,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魏莹带领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三人来到受援人赵某家中,经过详细了解案情,查看了病历、票据等资料后,现场为其办理了受理手续。同时,由援助律师现场对赔偿事项及标准进行了核算,后续事宜也将由援助律师持续跟进。
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放在心上、拿在手上,通过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推进法援服务“零距离”,不断提高受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使困难群众深切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文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