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政法教育整顿工作,深化司法为民宗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愁盼难问题。4月6日,该院饶峰法庭通过系列司法为民、便民措施,调解成功一起跨国的老人离婚诉讼案件。
张大爷和赵大妈均是七旬老人,2010年,原是单身的二人经人介绍相识,产生感情,想着共同扶助安度晚年,于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开启了一段夕阳下的婚姻。
然而夕阳并非无限好,原本感情尚好的两位老人的婚姻,却因为变故出现了裂痕。2015年赵大妈经其已经定居美国的子女安排,也移居到了大洋彼岸,留下了张大爷一人。五年多来双方再无往来,让张大爷对婚姻彻底的失望,在今年2月17日诉至石泉县法院饶峰法庭,希望能借助司法的力量,结束这一段因重洋阻隔而破碎的夕阳婚恋。
饶峰法庭在收到张大爷的诉状后,第一时间与赵大妈的子女通过微信取得了联系,联系到了赵大妈本人,将张大爷的诉状和有关法律文书通过微信送达给赵大妈,并征询赵大妈对于离婚的意见。赵大妈表示自己也同意离婚,但重洋阻隔加上疫情影响无法归国应诉。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便民的理念,告知赵大妈可以向法庭书面邮寄自己的答辩意见,由法庭主持调解或缺席审理。于是赵大妈在3月4日向法庭邮寄了意见书。经过一个多月的跨洋邮寄,终于在4月4日邮寄到了石泉法院。
4月6日,承办法官在收到赵大妈的书面意见书后,立即找到张大爷进行调解。终于在法官的调解下,张大爷同意了赵大妈的离婚意见,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这起远隔重洋的跨国夕阳恋离婚诉讼在法官的为民便民措施下以最快的速度得到了妥善解决。
石泉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将线下的诉讼服务转向“线上”,依托互联网、手机微信、邮寄送达答辩、调解意见等方式跨空间开展诉讼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做到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姜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