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幸死亡,所在单位补偿了一笔赔偿款。不曾想死者的亲生父母和死者的妻儿之间却因为这笔赔偿款诉至公堂。3月2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这起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去年7月,唐某、段某之子在工作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死者所在单位与死者的父亲唐某、母亲段某、妻子丁某、儿子唐某达成工亡赔偿协议,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84.7万元。亲人离世的悲痛尚未平息,一家人却因这笔赔偿款起了争执。无奈之下,唐某、段某将儿媳丁某和孙子唐某告上法庭,请求分割共有物。
为防止矛盾升级,缓解父母老来丧子、妻子中年丧夫、儿子幼年丧父之痛,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此案,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为案件当事人均沉浸在失去至亲的悲痛中,对立情绪严重,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耐心做调解工作。期间,应唐某、段某的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对死者原所在单位尚未兑付的赔偿款予以冻结。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反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赔偿款分割意见,该院据此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协助死者原所在单位将其工亡补助金分配到位,终结了这场“家”的纷争。
家,只是一个字,却是在经历了纷纷扰扰的世间情、世间事,世间喧嚣之后的一个温暖去处。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家庭和谐,更守住了社会稳定的一道防线,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不仅体现了基层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真正实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晁梅 刘华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