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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300余万元

2021-03-31 12:25:26   

“太感谢你们了,心系农民工,高效执行为农民工要回了血汗钱!”3月29日上午,陕西省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收到延安中院执行局支付的184万元案件款后,紧握执行干警双手,不停地说着感谢……

 

 

这次案件款的兑付,标志着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达13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由延安中院全部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0年5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2年5月又签订三份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申请执行人按时达标并于2014年7月向被执行人交付使用工程项目,但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申请人追讨无果后向延安中院提起诉讼,延安中院2019年12月作出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2336021.70元并承担同期银行利息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多次催要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予支付。2020年6月,申请人向延安中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在了解案情,特别是本案还涉及众多农民工工资后,延安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案情就是命令。延安中院执行局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启动立案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同时向延安市劳动监察支队核实,本案涉案标的确系农民工工资。

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首次履行案件款559万余元,由延安中院全部兑付给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解决了本案所涉农民工的燃眉之急。申请人随后撤回了本次执行。

但农民工工资的落实情况始终牵动着执行干警的心。连续几个月,执行干警们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单位,向该单位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并表明法院在维护、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心。终于,在2021年1月28日,被执行人再次履行案件款587万余元。“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面对剩余的案件款,中院执行干警又与被执行人涉案的基层法院等多方协调,最后,被执行人于2021年3月25日履行剩余案件款184万余元。至此,一件涉及农民工工资达1300余万元的案件宣告执行完毕。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们把解决群众最关切的‘执行难’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内容,坚持“把实事办实办好”,以实际行动保障好每一个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兑现我们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延安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白宝庆说。(高明照 刘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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