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发回重审案件,双方当事人持续了七年之久的矛盾在李法官不断地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下终得以妥善化解。
年过花甲的原告“老赵”委托“老钱”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但事情却迟迟未能办妥,焦急万分的“老赵”找到“老钱”才得知自己的钱全部被转到了“老孙”的银行账户。积攒了大半辈子的心血钱几经转手竟没了动静,委屈万分的“老赵”将“老钱”“老孙”等诉至法院。
该案经一审、二审后发回重审,案件重审期间,“老赵”扬言已诉讼多次,如这次不能公正判处,定要进京上访。该案系发回重审案件,审理时间跨度已久,双方对立情绪极为激烈,一旦处理不好,社会负面影响很大。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再次理清该案的法律关系并向其释明。同时严格指出造成如此局面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希望他们能心平气和考虑如何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互相指责、推卸责任。
同时,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李法官还多次前往蒲城县看守所,与另一位被羁押的当事人进行核实,并释法明理向其讲明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终于,双方当事人言辞不再激烈,表情不再凝重。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他们放下了往日恩怨,昂首往前迈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
大荔县法院始终秉持柔性的司法理念,让当事人在诉讼纷杂的当下能感受到法官的温情、司法的温度,最大程度帮助当事人减少诉累、减轻损失、化解矛盾,充分体现司法为民、化纷解忧的人文情怀,让其能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官寄语:广大人民群众切记“合法合理合规合矩办事,切勿触碰法律道德红线”。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的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公民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公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的规定。万万不可私自委托不被允许的行为,亦不能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李敏 董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