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蓝田法院的执行法官,仅用7天就把拖欠了我们1年多的工资执行回来,终于可以安心的回家过年了,太感谢你们了!”2月5日,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收到魏某等农民工送来的锦旗,对蓝田县法院执结陕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表示感谢。
2020年1月16日,蓝田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魏某等26名农民工的投诉,反映某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其191600元工资的违法情况。但经劳动监察大队指令整改,并依法催告后,该公司既未申辩、听证,也未提起诉讼。2020年3月9日,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企业做出1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但该企业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致使26名农民工的工资一直没有着落。
2021年1月21日,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某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工资和行政处罚两案分别向蓝田县法院申请执行。蓝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做的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依法准予执行。
后该两案转由执行局朱永华和潘锐飞办理。收到案件后,执行人员利用执行系统及时收集财产信息,但未能控制任何财产,也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任何联系信息。邵春碧对两位执行人员说:“这26个人的背后就是26个家庭,快过年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子一定要想方设法执行到位。”
1月28日,执行人员赶往西咸新区,顺利找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然而该负责人却以其不知情等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缴纳罚款,不认可法院执行行为,进行情绪化对抗。执行人员一方面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告知其若不履行义务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企业也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惩。最终,该公司表示愿意履行拖欠的工资和行政处罚,并于当天晚上8点30分将所有的工资和罚款缴纳到了蓝田县法院的执行账户上。(朱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