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抖音”上一段四名男子通过轿车天窗燃放“加特林”烟花取乐的视频引起了陕西省蒲城县公安局的注意。通过辨认、比对视频中的地标建筑物,追踪“抖音”账号,民警确认一名曹姓男子身份后,随即将有关人员依法传唤至迎宾路派出所展开调查。
原来,曹某为了增加“抖音”粉丝数量,提高关注度,2021年1月22日便和朋友惠某、王某、马某来到县城杨虎城雕像南侧道路上,采取通过轿车天窗非法燃放“加特林”烟花取乐并制作视频上传至抖音博取关注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经民警的宣传教育,曹某等四人意识到了自己行为对环境卫生和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该四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被蒲城警方处以200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蒲城警方提醒,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2020年11月11日,蒲城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和高新区规划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前,春节已经临近,蒲城警方将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汪煜佳 雷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