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感谢汉滨区法院执行局,你们辛苦了,在此我谨向贵法院执行局以及各位领导表示真诚的感谢,感谢不辞劳苦、风雨无阻,为我家催收我的血汗钱……”11月25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了一封感谢信,质朴的语言温暖着干警们的心。
据了解,8月27日,申请人王某与陕西安康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正式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在法定期限内向该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没有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局汪程局长接待案件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多次安排执行干警前往该公司所在地了解情况,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碍于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向汉滨区法院缴纳了案件全部执行款32000元,目前已如期向申请人王某发放。
近年来,汉滨区法院不断加大涉民生、涉贫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活用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威慑,全力保障贫困户、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努力让生效法律文书变成“真金白银”。(谢承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