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陕西省礼泉县烽火镇苏虎村村民张某某将一面 “热忱服务、一心为民”的锦旗送至礼泉法院驻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表达人民调解员让他们之间的矛盾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妥善化解的感激之情。
张某某与康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8月份,康某因做生意从张某某处借款40000元,并约定月利息1%。借款到期后,张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0年8月10日一纸诉状将康某告至法院。在征得张某某同意后,由院立案庭将案件委派至驻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人民调解员张渊、康相进行诉前化解。起初,康某因张某某将其诉至法院,认为伤了他的面子,经人民调解员多次电话对康某耐心细致做工作后,其同意与张某某进行面对面沟通。经当面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康某将借款本金一次性偿还给张某某,张某某放弃对利息的请求,并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一件民事纠纷未进行正式立案就被诉前化解。
近年来,礼泉法院将诉源治理工作当成该院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立案环节开始,对如赡养、民间借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类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借鉴“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做好诉源治理。同时该院注重加强“立、审、执”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工作,狠抓案件质效,提高案件质量,加大案件调、撤力度,立足源头治理,真正从源头上控制诉讼增量,多元解纷效果明显,诉源治理成效显著。(乔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