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天刚刚收到当事人赠予的锦旗后,9月10日,陕西石泉法院法官牟道彬又受到了一份厚礼——陕西省高院下发陕高法(2020)65号文件,表彰奖励了全省法院系统2019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牟道彬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牟道彬同志1995年进入石泉法院工作,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的骨干法官,现任石泉法院饶峰法庭庭长。从2010年担任饶峰法庭庭长以来,每年办结案件百件以上,每年结案数稳居全院前三。特别是2019年度,在案件数量猛增,全院案多人少矛盾最突出的一年中,牟道彬同志年度收案158件,结案数158件,结案率为100%,改判、发回率为0.6%,法定审限内结案为100%等,年末各项考评指标均名列前茅,所审结的所有的案件中,没有一个当事人因案件裁判问题信访、闹访等情况发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18年被安康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十大“我身边的好法官”称号,2017和2019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这次荣立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是对他多年来不忘初心服务审判事业的肯定与褒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往往对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的影响,我们是法官,帮群众多做一点事情,态度好一点,不会掉块肉,却能让来打官司解决人生中重大问题的老百姓感受到关怀和温暖,让他们少一些波折。”这是牟道彬经常挂在嘴边的句话,不论作为审判法官,还是作为人民司法的踏涉者,他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姜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