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9时30分,陕西省蓝田法院玉山法庭庭长李国武在蓝田法院蓝关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次庭审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的同时,由蓝田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及部分评查员对庭审情况进行观摩评查。
本案是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2019年年初原告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他人车辆相撞,造成原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原告在与被告保险公司协商各项损失赔偿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向蓝田法院提起诉讼。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提交的驾驶资格证及道路运输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提出质疑,庭长及时作出反应,限定原告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件,并告知逾期提交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做到了保护又进行了约束,体现司法正义。
本次庭审采用独任制形式进行审理,整个庭审简而不漏,无论是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还是最后陈述及调解,每个环节都能有条不紊地进行。
本次庭审是蓝田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来的第二次观摩案例,通过适用简易程序整个庭审控制在一小时内,真正做到“简案快审”,提升了司法效率,是落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实现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一案双查”工作的重要体现。(郭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