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商洛市“七五”普法检查组检查验收商洛中院普法工作

2020-08-27 15:10:38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根据陕西省商洛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安排,8月26日,商洛市“七五”普法第四检查组副组长、市检察院调研员雷晓岚一行对商洛中院“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对标评估等方式,逐一对照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对商洛中院“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通过座谈交流,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商洛中院“七五”普法工作成效。雷晓岚指出,商洛中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普法工作呈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主题突出、台账资料齐全、成效显著的特色亮点,“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并对市中院下一步普法工作提出了系列指导性建议。

商洛中院表示,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全面落实措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始终坚持将审判执行与普法宣传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不断打造商洛法院普法工作新亮点。(高彦彦)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汉中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
下一篇:蓝田法院持续开展“庭审直播+观摩”助力司法公开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