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提升案件质效和审判工作水平,8月18日,陕西省商洛中院举办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工作培训会,邀请省高院赔偿办副主任吴鹏到会进行授课。商洛中院赔偿委员会、司法救助委员会成员、基层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参加培训会议,同时邀请市、区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和全市两级检察院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吴鹏从国家赔偿制度发展、概念要义、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赔偿类型等方面对国家赔偿审判发展概况和法律规范进行讲解,并结合呼格吉勒图、赵作海等影响较大的案例,重点就司法赔偿的范围、程序、计算标准等做了深入解读,对基层司法机关的国家赔偿工作进行近距离指导。随后,吴鹏介绍了司法救助理念和制度在我国法院系统,从探索试点到进入司法化、法治化轨道的过程,围绕最高法《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联动司法救助工作规定》等文件,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理念要求、办理流程、救助标准等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商洛法院工作实际提出推进救助案件司法化、协调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联动救助等工作建议。
此次会议,培训内容集中、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有效深化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明确审判流程和工作规范,进一步促进全市两级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质效提升、业务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和影响力提升,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张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