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中院行政庭在审理两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发现某县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怠于履行法定职责、信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为了督促其加以重视和改进,商洛中院向该县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树立法治思维,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制审核,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打造阳光政府,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接到该司法建议书后,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县司法局及电子政务中心组织学习,积极落实相关改进措施,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办公人员,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组织法律顾问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的信息公开的规定汇编成册,印发至各镇办、各部门;加强了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细化了政务公开流程,明确了时限和要求,要求作出的信息答复交法律顾问及律师审核把关,依照相关规定邮寄。
某县人民政府对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反馈意见,迅速部署落实,对于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相关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体现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司法建议起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作用,是府院联动、共同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举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司法建议是法院以审判机关的身份参与社会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服务管理、风险防范、规范行为、引导教育等功能。近年来,商洛中院行政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征地拆迁、行政登记等行政行为中存在的怠于履职、履职不规范、应诉不积极等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梳理,主动发送司法建议书,受到行政机关的高度肯定和积极反馈。通过司法建议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督促和指导行政机关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李军宏 张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