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好全市法院“双进”专项工作,推进解决执延安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两辆大型汽车行难的工作,7月14日,定边县人民法院出动7名干警远赴予以查封、扣押。
2019年年底,定边县某某公司与延安某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因延安某某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定边县某某公司向定边县人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主办案法官多次前往延安等地对其公司及其财产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运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但该公司名下有大型汽车两辆,为尽快处置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定边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车辆予以查封、扣押,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提前规划好人员分组,确定好涉案汽车的存放地点,联系好开锁公司、驾驶员等相关人员。
上午8时,随着执行局副局长周立军一声令下,7名执行干警在员额法官白小林的带领下乘坐2辆警车1辆公务用车远赴延安进行执行。
到达延安后,每名干警按照预案开始行动,承办法官首先将涉案车辆予以查封,员额法官白小林前往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执行局寻求协助。
12时,各组人员含宝塔法院4名干警在车辆存放地集合。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涉案车辆逐一驶离存放地,定边法院此行顺利完成了对涉案车辆的扣押,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伟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