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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的家风家规

董舒婷    2020-11-04 15:23:25    学习时报

周恩来一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虽身居高位,但从不搞特殊化,从不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半点私利,也不允许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特殊身份谋取利益,更不让亲属的家事影响国家的大事。
  严于律己 谦虚谨慎
  江苏淮安是周恩来的出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淮安县政府几次想重修周恩来老家的房屋,建立周恩来纪念馆,周恩来知道后坚决反对。1958年6月29日,周恩来亲自写信给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并转中共淮安县委,信中写道:“得知县人委准备修理我家房屋,我认为万万不可,已托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当时,他的弟媳陶华还住在那里,周恩来提出,“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漏的部分修好,然后将除陶华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院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随此信附去人民币五十元,如不够用,当再补寄”。“在公家接管房院后,我提出两个请求:一是万不要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引人参观”,“二是如公家无别种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后一个请求,请你们酌办;前一个请求,无论如何,要求你们答应,否则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这封信中,周恩来还提到“我家有一点坟地”,“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
  1960年,中共淮安县委将周恩来生活过的东边宅院,作为县委学习室和儿童图书室,西边宅院让群众住了进去。5年后,周恩来派侄子回乡平掉了周家祖茔地,把土地交给当地农民耕种。
  之后,周恩来还多次向家人了解淮安老屋的情况,并建议将房子拆掉盖工厂、学校。1973年,周恩来又听到有关要维修淮安老屋、开放让人参观的反映。同年11月13日,周恩来委托国务院办公室负责人致电中共淮安县委,要求调查清楚情况。在听取汇报后,17日,国务院办公室负责人再次致电中共淮安县委,传达了周恩来的三条指示:“1.不要让人去参观;2.不准动员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3.房子坏了不准维修,要求把他住过的房子拆掉。”中共淮安县委照此指示层层传达。
  孝敬长辈 关心亲属
  虽然周恩来12岁离开淮安,投入到救国救民真理的求索中,投入到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再也没有回过淮安老家,但他始终牵挂着家乡的亲人。对于居住在家乡的亲属,周恩来经常用自己的工资给予接济,从不允许家乡给他的亲属任何特殊照顾,不给当地政府增加一点负担。
  周恩来10岁时曾带着两个弟弟与八婶母一起生活过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接八婶母到北京居住一段时间,八婶母住不习惯便主动提出回淮安老家。后来,八婶母生病在淮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56年10月29日,周恩来写信给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感谢他们对八婶母的关心和照顾。此时,周恩来知道八婶母的疾病已经无法治愈,他便交代“如果治疗无效,一切后事也请你们代为办理,但要本着节约和简朴的精神办理”,“现寄去人民币贰百元作为治疗和办理后事的费用。如不够时,请你们先垫付,事后来信说明支付情况,我再补钱去”。
  1957年4月19日,周恩来再次致信淮安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同志。此时,八婶母已经去世,家里还有弟媳陶华等人。周恩来提出,“今后她的生活费用均由我这儿接济,请当地政府对她勿再予以照顾”,同时,“寄去为安葬我伯母善后费用所尾欠垫款二十五元”。周恩来孝敬长辈、关心亲属又公私分明、清正廉洁的品质令人敬佩。
  伉俪情深 互爱互敬
  周恩来与邓颖超伉俪情深、相濡以沫,共同生活了半个多世纪,他们始终奉行着“互爱、互敬、互勉、互助、互信、互谅、互让、互慰”的原则。由于工作关系,周恩来与邓颖超聚少离多,经常书信往来,他们在信中谈近况、谈理想,互相鼓励。1959年3月18日,周恩来给邓颖超的信中写道:“老了,总不免有些回忆。但是这个时代总是要求我们多向前看,多为后代着想,多向青年学习,偶一不注意,便有落后的危险,还得再鼓干劲,前进再前进啊!”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基于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事业之上。
  在邓颖超任职的问题上,周恩来态度十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不少党内外人士曾向周恩来提议,按邓颖超的资历和能力,应该在政府里为她安排一个职务,最终却都被周恩来断然拒绝了。有人为邓颖超鸣不平,周恩来说:“我是政府总理,如果小超再担任政府的一个部长,那么,我这个总理和她那个部长就分不清了;人家会把她那个部长说的话当成是我这个总理的话,把她做的事当成是我支持的。这样,家庭关系、夫妻关系、政治关系、政府关系,就都到一起去了。这就不利于我们党的事业,不利于我们的工作。”他还说:“只要我当一天总理,邓颖超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
  不仅如此,周恩来还多次在任职、调级等问题上尽量压低邓颖超。1974年,在筹组第四届人大班子时,毛泽东曾批准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这件事也被周恩来压了下来。直到周恩来去世后,邓颖超在1977年被选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才得知此事。对于周恩来看似不近人情的做法,邓颖超毫无怨言,说:“恩来这样做,我很理解。”她将这看作是一种严格的家风,体现的是党的优良传统。
  严管厚爱 不搞特殊
  周恩来曾给晚辈定过十条家规:1.晚辈不能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只能出差顺路时看他;2.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3.来者一律到食堂排队买菜,有工作的自己出钱,没有工作的由他代付伙食费;4.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5.不许请客送礼;6.不许动用公家汽车;7.凡个人生活中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8.生活要艰苦朴素;9.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他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10.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这十条家规体现了周恩来对晚辈的严管和厚爱,是周恩来红色家风的一个概括,其核心是决不搞特殊、决不享特权,一切以国家、人民的利益为重。
  周恩来曾多次教导晚辈,“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我的关系,都不许扛总理亲属的牌子,不要炫耀自己”。周志勇是周恩来二弟周恩溥的长孙,他出生于1960年,因为那年周恩来出访印度,所以家里人就给他取名为中印;周志勇的弟弟1966年出生,周恩来那年出访越南,就起名为中越。周志勇10岁的时候,奶奶带他们来北京,周恩来请他们吃饭。席间,当周恩来得知兄弟二人名字的由来时,便说,这两个名字不好,改一下吧。后来,周志勇才知道他们兄弟二人的名字违反了“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他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的那条家规,所以要改。
  除此之外,周恩来还经常教育他的侄子、侄女要深入农村和基层,做普通劳动者,并要求他们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不能利用亲属的关系搞特殊化。即使亲属符合条件应该享受的待遇,周恩来都执意不许。
  1968年夏,周恩来的侄女周秉建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远赴内蒙古插队,周恩来知道后很是高兴,对她说:“我坚决支持你上山下乡,到内蒙古大草原安家落户。……一定要迎着困难上,决不当逃兵。”由于周秉建表现良好,在1970年经当地群众推荐应征入伍。当时,对很多青年来说,入伍是很好的出路,有一些人想方设法让子女离开农村去当兵,而这一做法对稳定知识青年队伍、对整个国家的大局是不利的。就在周秉建穿着军装到北京看望周恩来与邓颖超时,周恩来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了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特殊化,一点也不能搞。”周恩来为此事还专门派人到部队了解情况,并要求周秉建立即回到草原。最终,周秉建脱下了军装,返回内蒙古草原。同样,周恩来的侄子周秉和在新兵训练即将结束时,也从部队返回延安继续插队。
  周恩来以自己的方式告诫大家,办事情首先不能考虑个人利益,要以国家利益为重,这充分展现出他宽阔的胸怀、崇高的境界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周恩来曾说过,“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会影响一大片”。周恩来的家风家规,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也是对亲属的厚爱。
  (摘自2018年3月30日《中国档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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