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烈士陵园内,镌刻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的烈士纪念碑巍峨耸立,人民好卫士、洛阳市交警支队民警姚次会便安葬在这里。
姚次会(1952—1994),河南省汝州市人,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工二队民警、交警支队二大队副主任科员,三级警督。
1994年2月12日,姚次会从孟津返回洛阳途中,发现一伙歹徒殴打一名过路司机,立即上前制止,疯狂的歹徒向他围攻过来,他不畏强暴,用身体保护被打倒的司机,同歹徒进行英勇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被穷凶极恶的歹徒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1994年3月7日,姚次会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姚次会同志为革命烈士。姚次会自1971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二十二年如一日忠于职守,先后7次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制止滋扰事件,先后5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9次被评为优秀民警。
“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姚次会同志舍生忘死,用一腔热血守护社会安宁,谱写了交警队伍尽职尽责、恪守忠诚的赞歌。”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申晓伟说。
“父亲已经去世快26年了。”姚次会牺牲时,他的大儿子姚俊峰才16岁,小儿子姚俊杰刚满10岁。“受父亲影响,我和弟弟都报考了警校,毕业后当了警察。”姚俊峰说。
每年清明节,姚俊峰都会带着一家老小到洛阳市烈士陵园为父亲扫墓,让他们感受“人民警察”4个字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