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要求,青海省细摸排、清底数、保质量、树核心,扎实推进排污许可“回头看”工作实现全覆盖。
为扎实做好排污许可“回头看”工作,青海省提前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青海省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对“回头看”工作任务、要求、内容、时限和保障措施等进行细化安排,构建省、市(州)、县(区)三级质量保障工作机制,开展底单完整性、分类准确性、发证登记合规性检查,以“回头看”工作再次全面摸清排查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质量,真正树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心管理制度。
同时为保证工作质量,省生态环境厅在生态环境部解析的“一省一单”的基础上,再次协调青海省相关部门,商请提供项目立项备案、排污税征收、生产型用电企业清单,利用自主验收平台及祁连山南麓矿山企业大排查等汇总2.2万条信息清单,及时将清单分类印发至各市(州),要求比对系统中的固定污染源底单,结合现场检查逐一核实,由省厅抽查复核,动态更新底单数据,最终增补186家。截至目前,全省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系统底单总数为8694家,属于二污普数据7480家,新增企业1214家。
在此基础上,青海省还根据各地开展“回头看”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反馈情况,及时邀请部评估中心专家,组织开展全省排污许可政策解读、证后执行等内容培训,统一工作要求和标准,明确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及证后执行要求。并进一步健全清理整顿及2020年核发登记全覆盖工作调度督导机制,每周调度工作进展,定期公布各地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确保“回头看”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记者 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