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抚州东乡区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区行政中心9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传达了全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东乡区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区市场监督管理、区税务局、区人民法院、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做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表态发言。
东乡区委书记曾春指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是推动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落地落实的实际行动,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五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全区营商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司法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的重大举措,对东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至关重要。开展专项行动,要聚焦集中启动一批重要试点、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聚焦简政放权,以推进制度建设精细化、监管执法规范化、司法保护平等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法律服务多元化为突破口,打出一系列解决重审批、轻服务、轻监管的组合拳。
曾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突出牵头部门的主抓主管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本地本部门摆进去,敢于直面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确保政策跟进到位、改革推动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宣传部门要把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点,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强化组织协调,迅速掀起一个宣传热潮。要综合运用媒体曝光、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严格督查考核,强化激励鞭策,加大问责力度,健全民主评议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代表、外来客商开展民主评议,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有力推进。(汪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