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抚州东乡区开展律师服务团进企业法律宣讲活动

2020-05-29 16:59:24   

为打造高效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进度、为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5月28日,抚州东乡区司法局组织律师服务团进企业开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宣讲活动。

活动中,律师为企业负责人解读了国家及省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向企业普及了涉企法律法规、为企业详细解读了《合同法》有关要求并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如何正确拟定合同、为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打下基础。

通过组织律师服务团进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优化了东乡区营商环境,提升了企业法治水平、增强了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能力,为企业能够依法解决法律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熊恬)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
下一篇:广西桂林:开展“红脸谈话” 转变干部作风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