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法委发〔2019〕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2020年4月8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等方面,对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作出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以来,全国法院全力以赴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发生历史性变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下一阶段,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2016年以来陕西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法院攻坚克难、强化措施,积极争取党委、人大领导,推进执行联动,规范执行行为,打击规避、抗拒执行,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执行工作质效、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新提升,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任务。但还存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联动联而不畅,执行办案规范化不高,执行队伍不优等问题。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意见》要求,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对全省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全面部署,促进诚信陕西、法治陕西建设。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结合陕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力求切实解决一些困扰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共分为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建设等五个部分32个条文,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创新:
一是增加了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的内容。根据《意见》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最高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法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明确了执行工作中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对执行工作综治考核,从源头治理执行难问题。
二是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和完成期限。《实施意见》共确定32项工作任务,按照目标任务内容,确定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吸收了以往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拓展查控系统覆盖范围,推动将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信息等纳入网络查控系统;加强全省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管理,规范网络查控系统的信息调取、使用;加强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建立完善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点对点”网络查控专线,实现查人、扣车、限制住宿星级宾馆饭店和出境、边控等网络化、常态化;联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完善政法机关打击拒执罪协作机制,统一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标准,规范移送流程,建立打击拒执罪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执行机制创新,健全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单独考核等工作机制,探索将网拍辅助等事务性工作适度外包给专业社会力量,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明确了全省执行体制改革的模式和内容。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部分,支持各地法院在地方党委领导下,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结合编制和人事管理改革,开展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试点模式包括:一是市(地)中级人民法院对区(县)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垂直领导;二是区(县)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级执行机构双重领导,在执行业务上以上级执行机构领导为主,积极推动试点工作。
五是强化了执行难源头治理相关制度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畅通市场主体获取信息渠道,引导市场主体增强风险意识、防范交易风险;完善市场退出工作机制,畅通“僵尸企业”案件有序进入破产程序;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和渠道,做好执行司法救助与相关部门救助、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完善责任保险体系,对部分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高危领域,纳入强制保险范围。
《实施意见》是陕西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充分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追赶超越殷切期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行动,对于推动陕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法治陕西,信用陕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