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情况通报会上,记者获悉,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15日至19日在南昌召开。
本次会议共8项议程,即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工作报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选举事项等。
本次会议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月13日至14日,主要是代表报到,各代表团活动,召开预备会议。第二阶段,15日至16日,主要是举行开幕式,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报告。第三阶段,17日至18日,主要是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酝酿有关候选人名单,审议各项决议草案。第四阶段,19日上午,主要是进行选举,表决各项决议草案,会议闭幕。会议议程、日程须经法定程序通过后才能生效。
本次会议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会议安排听取和审议的各项报告、讨论通过的各项决议,都事关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关江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法院党组和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这些报告的起草工作,专门组织写作班子,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文稿质量,力求使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的目标更加准确、思路更加清晰、举措更加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