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占地面积至少六成以上、半数以上从业人员为当地及周边农民、园区植被覆盖率超50%……北京市地方标准《休闲农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定》近日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持续至7月11日。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想要评为休闲农业园区,必须具备一系列基本条件。比如,休闲农业园区需以“农”为本,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等)生产、加工、经营等项目占地面积要占园区总面积的60%及以上。园区要坚持绿色生产,农产品应达到无公害农产品及以上的水平。同时注重对当地民俗、农耕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乡土特色鲜明。休闲农业园区要与周边社区合作良好,对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就业增收带动性较强,在从业人员中,当地及周边地区农民应占50%及以上。此外,园区要环境优美,功能布局合理,植被覆盖率超50%。应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园区及周边可提供停车场所。近两年内无重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休闲农业园区分为五个等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通过等级评定的园区,将由市等级评定委员会颁发标牌和证书。园区每满三年应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园区,将受到限期整改、降级和取消等级等处理。园区放弃复核将被取消等级,并接受社会公告。一旦园区出现停止营业或破产,发生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游客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等情况,也将被取消等级资格。园区被取消等级资格之日起满两年后,才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