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集市、生态停车场、艾草加工厂、河堤加固及滚水坝项目……在陕西省紫阳县毛坝镇观音村,一项项惠民政策频出、一件件民生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交出一张优异的扶贫工作成绩单时,更亮出了一份暖意融融的民生答卷。
观音村是安康中院包联的贫困村,辖6个村民小组,455户149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09户683人,贫困发生率45.56%。
“要找准问题短板,精准靶向发力,早日帮助观音村群众脱贫增收,摘掉‘贫困帽’,同步奔小康!”安康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贺世辉刚刚上任,就深入到包抓的观音村实地调研。
五年来,安康中院围绕产业扶贫、精神扶贫、法律扶贫三方面倾力帮扶,发展加工企业1个,产业扶贫项目4个,修建党群活动中心、村卫生室、文化休闲广场、便民桥各1处,观音村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致富产业、新民风建设以及村容村貌发生显著变化。
产业扶贫走出“造血强基”之路
观音村位于任河和盘厢河交汇处,属于多鳞铲颌鱼核心保护区,河流清澈蜿蜒,河岸两旁郁郁葱葱,自然冲击而成的水潭和人工凿成的山洞,成为人们夏季避暑休闲的圣地,富含神话传说的观音寨更是观音村的一张名片,每年来此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游人数以万计。但苦于没有一个像样规模的停车场,制约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了解到这一情况,安康中院顺势而为,筹集资金30万元在该村建设了一处面积3000平米、规划停车位60余个的生态停车场,并将停车场作为集体财产入股当地的度假山庄,2020年前在册贫困户可享受分红,2020年后全体村民参与分红。如今,观音村沿河两岸分布着6个山庄,数十家农家乐,一到旺季,游客络绎不绝。
“感谢安康中院的帮扶,让我领取了分红款,这以后的日子有盼头了!”观音村四组的贫困户王承意在领取分红款后高兴的合不拢嘴,和他一样领取分红款的还有该村151户585位村民。每年一度的资产收益分红大会格外热闹,群众在得到收益的同时,更为壮大集体经济倍增信心。
观音村的老罗一直为寻找合适的发展产业而苦恼,帮扶干部得知消息后,动员他发展养鸡产业,并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养殖经营方案,同时邀请“小鸡快跑”项目创始人和陕西土鸡养殖协会专家到村传授养殖技术和指导圈舍建设。刚开始,老罗心里没底,但在干部们的支持和帮助下,他决定先养600只土鸡试一试,没想到,当年就收入6万余元。尝到甜头的老罗自信满满地说:“有安康中院驻村干部的帮扶,我今年要扩大规模,力争养鸡3000只。”在他的带动下,目前已发展养殖产业大户3户。
与此同时,安康中院出资1.5万元,引导6户贫困户建设蔬菜种植园,首期种植蔬菜5亩,为贫困户增收4300余元。出资6万元购买桃子、李子树苗7500株,培育果园经济林160余亩,引导发展花卉苗圃100余亩,成活率达95%以上,预计三年后年增收可达10余万元。
精神扶贫治愈“等靠要惰”心疾
“以前,很多贫困户不愿摘掉‘穷帽子’,就等着干部入户帮扶,‘等靠要’思想严重。”贫困户这样的心态曾让扶贫干部发愁。
针对这些问题,安康中院扶贫干部秉持“扶贫先扶志”的工作理念,通过思想鼓动、榜样带动、奖励驱动等措施,转变贫困户落后观念,让贫困户从“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和“我要致富”,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观音村六组村民段某兴,52岁仍然未婚,家中既不种植农作物也不养殖家禽,常年要吃要喝,是村里出了名的懒人。驻村干部主动上门与其结对帮扶,倾听诉求,耐心开导,帮助他打开心结,又为他寻找务工信息,经过半年多的交流,段某兴开始主动收割艾草卖钱、打零工赚钱,从劳动中收获回报,更从劳动中得以改变。如今段某兴无论是衣着还是精神面貌,由里到外换了个底朝天,家中农田里的庄稼长得格外茁壮。
2019年9月,由安康中院援建的观音村“扶贫集市”正式揭牌。该项目涵盖农特产品展销、爱心超市、旅游服务等项目,属于观音村集体财产,“扶贫集市”所有收入用于壮大观音村集体经济。
在这其中,爱心超市项目尤为特别,村民可凭积分在超市兑换生活用品,而积分则由安康中院驻村工作队、村“两委”会、村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以“诚、孝、俭、勤、和”为核心内容,对村民进行新民风道德评议,每月进行一次评分。积分能在爱心超市兑换物品,但不能兑付现金,以此鼓励贫困群众增强信心,自力更生,倡导引领新民风建设。
除此之外,观音村每年都会举行新民风表彰大会,表彰对象为村上的五好家庭、自强标兵、环保卫士、诚信个人等,受表彰村民戴上红花,登台领奖,台下观看的村民也受到教育。现如今,村民的“等靠要”思想彻底摒弃。
法律扶贫助力“乡村振兴”提速
精准扶贫如何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安康中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抽调精干办案力量,组建依法审理执行扶贫领域案件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十条指导意见》,开设涉贫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执绿色通道,采取巡回审理、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贫困群众提供便捷诉讼服务,最大限度将法院职能融合到脱贫攻坚工作中。
岚皋县何某友、何某兵、李某余均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各购买扶贫搬迁房一套,先后与安康市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不料该公司提前收取三人部分装修款后工程未完工便私自停工。因多次联系未果,何某友三人无奈将该装修公司诉至岚皋法院并判决该公司返还三人68000元装修款。但该公司却迟迟不履行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三位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该公司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时陷入僵局。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性以及三个案件之间的关联性,如果简单地依法终结此次执行程序可能会打击三个家庭脱贫致富信心,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为一人公司且法定代表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于是向三位申请执行人释明申请直接追加其法定代表人王某为被执行人。
法官几经联系沟通,王某却仍然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经银行查控到的一条转账记录发现了王某所处位置,法院便迅速行动对其采取拘留15日以及罚款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王某最终迫于执行威慑力,迅速筹集现金,一次性将68000元全部履行完成,三户贫困户的损失得到挽回。
“扶贫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安康法院共受理涉贫案件875件,执行标的额达2764.7万元,365名贫困当事人因案件执结而脱贫,占同期全市脱贫人数的0.3%。对215名涉贫当事人执行救助324.92万元,协调扶贫部门将16名困难当事人纳入精准扶贫对象。
经过帮扶,观音村贫困人口由209户683人减少到11户20人,贫困发生率由45.56%降至1.33%,村民人均年纯收入提高至3600元以上。2020年2月27日,该村与全县同步实现脱贫摘帽。
“村上虽然脱贫了,但我们仍将一如既往的帮助村民发展致富产业、巩固新民风建设成果,努力将观音村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新农村。”安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来刚说。(张娅 马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