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并对整个黄河流域的战略地位进行把脉,其中之一就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区域。当前,黄河流域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但是还面临着新的挑战,需要着力构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脱贫攻坚面临的新挑战
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原因,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上中游地区和下游滩区,是我国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据统计,黄河流域内的农村贫困人口总数近756万人,占农村总贫困人口的61%;非贫困县农村贫困人口约为493万人,占农村总贫困人口的39%。自2015年底脱贫攻坚战正式打响以来,通过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黄河流域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但是,黄河流域脱贫人口和区域返贫风险较大,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
一是流域内部分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脱贫基础不牢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繁重。
总体来看,黄河流域已脱贫群众致富水平不高,脱贫可持续性不强,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了大幅提升,但黄河上中游脱贫摘帽县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短期内难以根本改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欠账仍然较多,产业发展基础还不够牢固,营商环境与其他地区相比也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矛盾。还有不少深度贫困群体的脱贫主要依靠特惠政策扶持,一旦扶贫政策退出,保持收入持续增长、稳定脱贫任务艰巨。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也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在2020年后通过持续帮扶,从根本上提升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刚刚建立,巩固脱贫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仍然任重道远。
今年3月,国务院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文件,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主要监测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和边缘户,拟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等提前开展帮扶。建立这套机制,既是防止全面脱贫后部分群体“坠入”绝对贫困的有效手段,也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有益探索。但考虑到监测和帮扶机制刚刚建立,一些运作方式还不够成熟完善,尤其在2020年后,亟须在这套机制的基础上着手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三是无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对社会救助兜底的依赖性更强,对有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四五”时期,农村低收入人口将以老人、留守妇女、患病或残疾等特殊群体为主,其中大部分仍然只能通过兜底保障、医疗保障来维持生活。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村老龄化问题将更为严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人户分离”式转移就业产生大量留守妇女儿童。这些问题对社会救助兜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一步建立黄河流域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的新思路
第一,科学设置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
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繁重,加快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振兴任重道远,帮助低收入人口提高生活水平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十四五”时期,可考虑设置一定期限的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一批需延续、优化调整和取消的现行扶贫政策。考虑研究延续并优化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以工代赈、东西部扶贫协作等脱贫攻坚政策;对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特殊支持举措进行全面评估,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惠及农村人口的常规性政策。
第二,不断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十四五”时期,应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任务,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适时提高监测标准,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可考虑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产业就业帮扶,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和扶贫车间等,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和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积极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可考虑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不断拓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渠道。应坚持减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引导低收入群体深度参与乡村治理。
第三,着力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和2020年上半年在陕西、山西、宁夏考察时反复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时期,可考虑按照有利于激发黄河流域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总要求,根据黄河流域减贫工作主要矛盾的变化,在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基础上,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让已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与全国人民一道共享国家现代化成果,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人民周刊》2020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