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忠双
吉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指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三农’工作作出的明确指示和殷切嘱托,为我们提供了战略指引和根本遵循。”学习贯彻吉林省委全会精神,就要求我们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着力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步伐,努力走出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夯实基础。脱贫攻坚在全面小康各项目标任务中最具代表性、最有影响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脱贫攻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就能补齐“三农”短板,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必须精准聚焦短板弱项,突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住房安全等领域具体问题,认真梳理漏洞缺项,一项一项整改清零,全面扫好底收好尾,确保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要扎实做好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三个一万人”脱贫保稳工作,全力攻克最后贫困堡垒,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强化产业就业带动和综合保障兜底“两端发力”,及时将返贫和新致贫人口纳入帮扶,及时发现整改帮扶措施不精准不到位问题。要保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对已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五个责任”,切实做到工作力度不减、帮扶力量不减、扶持政策不减、资金投入不减。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总抓手,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一是切实加强顶层设计,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政策保障。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切实加强对这些文件的学习、领会、研究和落实,把政策“用好、用足、用到位”,同时要结合实际,总结、梳理、借鉴全省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形成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制度成就,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打好针对性政策、特惠性政策和普惠性政策的组合拳,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我们要坚持立足吉林农业发展实际,从吉林的资源禀赋、客观条件、现实基础出发,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和规划蓝图在吉林大地落地生根。要积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二三产融合新载体,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
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内生发展动力有很多方面,最主要的是以下三方面:一是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科学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二是加快推进“三农”关键领域改革。要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建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中与村或村小组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三是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上,要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粮、优经、扩饲”并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构建粮食、畜产品、园艺特产三大精深加工板块,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在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上,要坚持用现代物质装备、科学技术、生产方式武装和改造农业,提升农业发展动力和生产效率。在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上,要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要推广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