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海洋强国”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指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推进地方级智慧海洋建设,是实现我国海洋强国建设实施的长远战略抓手。
完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夯实智慧建设的支撑环境。在地方级智慧海洋建设过程中,要强调信息化体系的整体推进,推动海洋信息化从部门分散建设向整体协同建设转变,要保证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开发利用,强化信息系统对各部门核心职能和业务的支撑能力,实现提高海洋业务管理能力与效益的目标。对地方的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存储系统、海洋信息采集终端、海洋环境监测监视设备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升级,建设数据中心、指挥中心、会商中心、异地备份中心,建设数据采集网、数据传输网与工作管理网,整合已建或在建的海洋数据采集终端,扩建远程视频监控点、小型无人机、波浪浮标、雷达式验潮仪、ADCP(船载式海流测定仪)、生态浮标等海洋环境监测观测设备。
建设海洋大数据平台,抢占智慧海洋建设的制高点。对海洋基础地理数据、海洋环境数据、海洋资源数据、海洋执法监察数据、海洋行政管理数据等进行深度整合,完善数据资源存储与更新机制,构建地方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海洋环境监测大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技术,对地方海洋主管部门采集的海洋环境常规监测历年数据、浮标在线实时监测数据、站位和监测区域等空间数据、图文资料视频数据进行整合,形成多维成果数据。建设评价标准库和模型库,为海洋环境分析评价提供数据支持。对灾害性海洋环境下的实时潮位、海况、海浪、风等海洋环境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测和数据采集、传输,建设灾害性海洋环境信息大数据。建设海洋资源大数据,实现对岸线及近海土地与空间资源、港口航道资源、矿产资源、生物与水产品资源、水资源、海洋能源、旅游资源、海岛资源等海洋资源的存储、管理与融合。分别建立海洋渔业、海域海岛、海洋执法、行政管理等业务专题大数据,为应用系统提供信息支撑。
建立一体化智慧海洋综合管理平台,打造智慧海洋的亮点工程。面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涉海涉渔的企业与个人,统一标准建设智慧海洋综合管理平台,平台将涵盖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渔业资源利用、海域海岛管理、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执法监察及行政综合管理等多个领域,重点打造海洋环境智慧监测与评价系统、海洋环境智慧预报系统、智慧经济监测评估系统、海洋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海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等需求迫切、实施效果显著的重点亮点工程。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从大平台、大服务的角度出发,对数据、网络、系统、资源设施等方面进行整合,实现一网多用、多网合一,消除信息孤岛,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减少重复投资,提高信息共享能力。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