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是保障人权、规范公权力行使的宪法相关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施行。为纪念国家赔偿法施行二十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12月29日发布25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是社会文明和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具有里程碑意义。二十五年的实践证明,国家赔偿法是一部充分体现党和国家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及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的重要法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陶凯元说,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对于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加强产权保护、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的重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各级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中央关于加强人权和民生司法保护的要求为基本遵循,进一步加大人权保障和涉产权保护的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审结了“张氏叔侄”、呼格吉勒图亲属、聂树斌亲属等一批刑事赔偿案件,佘祥林、赵作海等一些冤错案件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精心审理了沈阳北鹏公司、丹东益阳公司等一批涉财产赔偿案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
此次评选出的25件典型案例,以时间节点和规则意义为主线,主要选取了在保障人权、规范公权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和标志意义,或者对于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具有法律适用规则意义的案例。透过这些典型案例,可以从人民法院审判实务的视角,看到二十五年来国家赔偿制度从落地生根到发展完善的过程,看到国家赔偿审判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一次次进步,在规范公权力机关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方面的一次次完善,看到各级人民法院几代国赔人多年努力付出的辛勤点滴。陶凯元说,29日发布的这25件典型案例是二十五年来国家赔偿审判事业这棵大树结出的最具代表性的二十五颗果实。
陶凯元说,希望全社会能从这些案例中感受到“正义可预期、公平看得见”的良法善治。同时她表示,希望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认识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新职责新使命,准确把握国家赔偿审判“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新目标,合力落实国家赔偿审判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提升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发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