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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网红”,不能过度开发

2020-12-03 15:52:55    钱江晚报

萌娃类账号如今成为各视频平台上的大类,儿童博主的吸金能力超过成年人已经不是秘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如今有父母靠娃月入15万, 一些家长开始用流量“啃小”。

对于儿童“网红”现象,网上的批评声音很多,认为把自己的孩子培养为网红从而“啃小”的父母鼠目寸光,只看到眼前的利益,糟蹋孩子未来,透支孩子未来。也有支持的声音,认为儿童“网红”对儿童能力是个提升。

“网红”的兴盛,是科技信息时代的产物,它给大众文化带来了蓬勃生机,但的确也侵蚀着部分儿童的正常生活。毕竟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容易被一些不正确的三观带入歧途。越来越多突然爆红的网红,让孩子们认为靠抖音快手可以轻松挣钱,那干嘛还要读书呢?网红的高收益与低支出,让一小部分孩子心中萌生了“上学不如整容,高考不如网红”的想法,以为让自己快乐的东西其实很容易得到,不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这对他们的成长无疑是有害的。

但还是要看到,有这样想法的未成年人毕竟是极少数,而靠儿女牟利的父母也是极少数。将3岁女孩佩琪强行喂肥至70斤,从而达到盈利目的的父母,毕竟是人群中的异类。多数父母在将儿女培养成网红的同时,还是比较注意分寸,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这在《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也可见一斑。

一年前和女儿的一段日常对话视频意外走红后,张莉莉的账号如今在全网的粉丝数超过500万。有人说拍视频赚钱让孩子沾染了铜臭,张莉莉对此认为,“网红这个现象,我不贬低它,但我也不崇拜它。谁是喝空气长大的?我也得让女儿知道钱是怎么赚来的。”

当然儿童“网红”需要引导,比如国外就要求未满13岁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陪同的情况下禁止单独出境,我国也正在推动这方面的规定出台。

总而言之,未成年人网红被过度开发,违背未成年人成长发育规律,阻碍其融入现实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则需要把握一个合理的度。这个度就是过程中注重对青少年的各项能力提升,监护人不能被利益驱使,淡化功利观念,把握住大方向不动摇。 儿童当“网红”勿需视为洪水猛兽,但千万要注意适度。(项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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