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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治理应把握好边界

2020-11-30 14:37:30    经济日报

近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经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一审。根据草案,北京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时,为避免“千店一面”,牌匾标识在设置时没必要非得统一样式、色彩和字体,而是要与周边风貌景观“相协调”,要有“创新性设计”。

如今,有的城市里广告招牌多而乱,还存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及居民生活等问题。比如,一些炫目的广告招牌对行人和驾驶员产生眩光,有的则播放声音广告,甚至长时间无间断播放,形成了严重的噪音污染等。对此类泛滥杂乱的广告适当引导和规制,是城市治理须面对的问题。但是,此前一些城市在规范户外广告、店铺招牌时“用力过猛”。比如,一些地方街头出现“千店一面”的店铺牌匾标识,有些地方还出现“黑底白字”的统一商铺门头,招致不少市民吐槽,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从这个角度看,北京此次拟立法避免“千店一面”,是必要的纠偏。

不能任由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完全“野蛮生长”,但也不能对其予以“整齐划一”、过度干预。既有一定的指导要求,又鼓励具有特色的“创新性设计”,这种管理方式是在规范管理与尊重市场之间寻求平衡,既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创造力,又对促进消费、点旺城市烟火气有积极意义。

不仅是治理户外广告需要这样做,对其他社会治理领域,相关部门也要妥善规划,把握好边界和尺度,寻求各方的最大公约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城市才会更有发展活力。(文/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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