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矢志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又是赶集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迤山口社区却没有出现往日的拥堵。这得益于张石龙的一个建议,把集市从穿村而过的省道迁到旁边的村道。张石龙是富源县纪委监委统一聘任的乡贤监督员,也是胜境街道的返乡干部,为村里建言献策、开展监督,燃起了他的干事劲头。
近年来,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监委在麒麟区、富源县进行试点,探索实践乡贤参与村居务监督工作,张石龙就是其中的代表。这一方面搭建了返乡乡贤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振兴发展的平台,畅通了建议与监督的渠道;另一方面,弥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内部监督的不足,为发挥监督效用提供了有益借鉴。用张石龙的话说,“咱们乡贤监督员不领村里工资,作为外部监督力量,村民信任,不能辜负”。
了解村情民意,熟悉政策法规,这是返乡干部们的独特优势。像张石龙,在迤山口社区长大,村里的集市就是上世纪80年代他担任村支书时的“手笔”,大事小情一清二楚;同社区的赵信和,以前是副镇长,乡村治理方面的法规政策,比大多数村干部都熟悉。如今他们都退休了,受党组织和老百姓的信赖,回到家乡发挥“余热”,为基层治理注入了一股“新生力量”,也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
愿意参与,更要敢于监督,这样才能发挥乡贤监督员的作用。前不久,一个村的村小组开会,村组长提出要涨水费,而熟悉政策的赵信和引用法律规定说,水渠是自建水渠,涨水费这样的重大事项应该是村民集体决策,哪能小组长擅作主张?的确,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项,不能草率决策,既要遵从法律法规,又要尊重民心民意。很多基层治理过程中的政策调整都有一个过程,这就离不开监督反馈,审慎而为才能提高决策精准度、有效性。
深层次看,乡贤以监督员的身份参与乡村建设、基层治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创新。以前,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一些乡贤想回馈家乡、反哺故里却没有平台和渠道……这些问题困扰着基层,需要在制度层面、组织层面加以解决。推进乡村善治,将监督贯穿治理全过程,通过设立乡贤监督员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可以拓展群众向纪委监委反映问题的渠道,也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决策制定等环节,变事后惩戒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成为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益制度探索。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一项就是“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充分发挥好乡贤作用,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矢志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
(作者为本报云南分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