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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善与守法之间,要拿捏好分寸

2020-11-19 10:08:30    钱江晚报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近日,在安徽马鞍山,一名男童独自留在车内,被车窗玻璃卡住脖子。凌某与工友们发现后赶紧报警,最终男孩被救出来了。

按理说,好心人帮了忙,孩子家长应该感谢才是,而凌某却被孩子妈妈指责涉嫌侵权。原来,凌某把救援过程拍摄下来发到网上了。从视频内容来看,拍摄者对着男孩面部,近距离拍摄他大哭的画面,随后镜头转至车尾,暴露了车牌号。对此,被救男孩母亲认为,这个视频侵犯了隐私权,如若不删除将起诉他。

本是好心救人,却被指责侵权,凌某不解:“我说这个视频发出来,是为了警诫一些家长,不要把小孩丢在车上。后来这位母亲威胁我,说要起诉我,态度很强硬,挺让人寒心的。”

那么,凌某是否侵犯了对方隐私?

按照民法,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主观有过错,二是实施了侵权行为,三是发生损害结果,四是损害结果是侵权行为造成的。

尽管凌某拍摄了救人过程并上传,但出发点并非故意侵犯别人隐私,而是为了提醒“马大哈”家长。在行为结果上看,凌某并未给孩子及其家长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结果。

如此看来,凌某的行为并不满足侵权认定条件。

被救男孩母亲要求凌某删除视频,凌某是否有配合的义务呢?笔者认为,凌某应该配合处理。在这个事件中,凌某出发点是提醒广大家长多注意孩子安全,但在传播视频过程中,并未对孩子脸部、车牌号码进行模糊处理,这些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如果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允许,而使用这些信息,为法律所不允。

特别是在网络传播迅速的当下,个人隐私极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并可能会对权利人造成伤害。正因为如此,我国立法越发强调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这提醒我们,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东西,比如身份证、地址、电话号码、生物识别信息等,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不要随意泄露为好。

那么,如何在行善与守法之间拿捏好分寸?

对好人善行的保护,立法可以更完善。尽管民法典等制订了“好人条款”,而如何将这些规定细化,需要专门立法明确,以保护行善者的利益。当立法为好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执法层面的“照顾”也不可或缺。在实践中,一些好人因为缺乏证据而背锅的事情时有发生。如果执法部门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会冷了好人的心,让更多的人不敢在他人需要时伸出援手。与此同时,也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有关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让好人精准出手,避免“救人违法”的尴尬。  (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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