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了《网络直播侵害消费者权益类型化研究》。日前,在“双11”渐入火热销售之时,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网络直播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七大类型,提醒广大消费者,直播狂欢购物“双11”,认清商家套路,理性消费,合法保护自身权益。
此次在“双11”来临这个节骨眼上,中消协曝光网络直播销售“七大坑”,给了消费者很好的提醒。但这仅仅是“治标”,从实际情况来看,“七大坑”的概括也不是将全部的坏情况都概括了,因此,对直播销售的“坑”要治标也要治本。
直播销售的形式没有好坏之分,就看怎么运用。要想让消费者放心购物,就需要网络直播销售充满诚信。如何筑好防护墙,让不法商人无法得逞才是最重要的。
直播销售能够激起消费热情,能够吸引大批粉丝一掷千金,这是毫无疑问的,但由此导致的消费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何提高消费者的警惕性,减少消费纠纷,这就需要各方互相协作才能达到。
其一,需要从法律、制度进行规范。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四部分共14条。这解决了法律依据问题。
其二,需要职能部门依法执行主动出击。再好的法律,如果没有主动执行和严格执行,也发挥不了作用。这需要各地职能部门尽心尽责,最大程度上剔除直播销售存在的种种问题。
其三,宣传方式要多样化。这一点,消协做得非常好。曝光网络直播销售“七大坑”,且配合案例,可以说达到了通俗易懂的程度。
其四,需要消费者不断提高消费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学会举一反三,擦亮双眼绕过商家套路。同时更要理性消费,真正抓住这场购物节带来的优惠红利。(王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