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已有15年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启动修订。10月28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修订草案明确,东西城的成片传统平房区将“禁止破坏”“应保尽保”,进行“有机更新”,留住传统风貌;推动重点文物、历史建筑腾退,强化文物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促进合理开放利用。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明确提出了“居住环境改善”的目标,在留住历史印记的同时,重视留下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地处首都功能核心区,东西城区既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也是展示首都形象的窗口。“我家平房会不会被拆除”,是不少东西城胡同居民多年来关心的话题。东西城的成片传统平房区“禁止破坏”“应保尽保”,既回应了百姓的现实关切,也决定了老城的命运走向。保护独特的传统风貌,就是传承厚重的历史文明。老城不能再拆,就是留住老城的魂,扎住古都的根。
老城要保旧貌,生活得露新颜。在改善居住环境的目标下,修订草案明确提出,区政府要根据需要对受托管理、申请腾退的直管公房进行保护性修缮,逐步恢复原有院落格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所谓申请式腾退,是指胡同居民可根据个人意愿,外迁至更适合的环境,同时也为希望留下的居民腾出更多空间,进行优化改造。北京的雨儿胡同等多条胡同,早已探索申请式腾退的路径,对搬走的居民和留下的居民,实现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老城不拆与改善条件双管齐下,既为老城塑形铸魂,也让居民收获幸福,从而激发人与城市的有机链接。
修订草案的要求,体现了新与旧、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也契合了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创新精神。作为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疏整促”行动已开展四年,升级改造后的南锣鼓巷、结缘冬奥的西十筒仓以及众多建起微花园的大街小巷,都是重焕新生的例证。此次修订的草案,无疑更有助于保护好胡同、四合院等老城建筑形态,留住更多有历史价值的老房子,并让老街坊跟上新潮流,过好现代化的生活。保护为城,提升为民;改善人居环境,让老城居民在留住乡愁的同时,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这正是通过城市综合整治的手段,达到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的目的,是对“疏整促”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
精雕细琢,才能打磨老城复兴的标杆;守“旧”与创“新”有机融合,才能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保护是发展的前提,保护老城的目的是让文物活化起来,让历史留存更久,最终让老城公共价值和居民生活质量同时得到提升。(殷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