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将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创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科学立法是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良法善治是政府行使经济职能的制度性安排和权威性表达,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是企业投资兴业的主要参考和决策依据。当前,我国基本建立了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干、以各类政策文件为补充、以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为支干的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体系。继续用好立法这一重要抓手,制定完善契合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的法治体系,才能更好发挥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严格执法是关键。执法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与投资者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职能。可以说,没有严格执法,就没有法治政府,也没有一流的营商环境。越是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就越能在招商引资等方面有大作为。各级政府既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又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执法意味着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给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充足、公平的市场空间。
公正司法是保障。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公正司法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司法机关必须平等公正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让各种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公平公正,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放心,市场的创业创新创造动力才能更加强劲。
全民守法是基础。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才能让遵纪守法的企业不吃亏,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一方面,政府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投资者从法律上加以平等保护。另一方面,投资者要相信法律,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在法律范围内通过正当有序的竞争而获利,推动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才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而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作者单位: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