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该答复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温鹏程提出的“关于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认为医保目前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新冠疫苗的费用问题。
诚如国家医保局答复所言,如果由医保承担起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全部费用,将是医保基金难以承受之重。医保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保基本、保平时,假如一项特殊开支太大,不仅医保基金难以支付,而且支付多了,其他疾病的保障水平势必大幅下降。过日子要精打细算,要细水长流,医保也不例外。我国《疫苗管理法》和《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条款,也不支持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范围。
新冠疫苗费用问题或将成为不少人面临的一道难题——不接种吧,既担心染疫,又担心外出等受到影响,接种吧,按照不久前相关人士透露的每人千元左右的价格,一家几口就是几千元,这对许多家庭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更何况,不少人难免会想,当周围人都接种之后,传播途径被阻断,自己也产生了事实上的防疫效果,因此寄希望于周围人都去接种,自己乐得免除这部分开支。这是一种可以预见的“取巧”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接种新冠疫苗的积极性。同时也要看到,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费用全免,但接种却要承担较高的费用,会给人造成“轻预防重治疗”的印象,可能对一些人形成误导,使他们更加不愿意接种。
因此,疫苗价格高,一些人难以承受,势必影响接种率,从而难以形成足够严密的群体免疫屏障。这说明,公众接种新冠疫苗,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社会的保护,既然如此,费用完全由公众承担,似乎也显得不够合理。既然医保基金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在医保基金之外推出解决费用问题的硬招,就显得很有必要。
接种新冠疫苗做不到费用全免,但给予一定的补贴是可以争取的。补助生产企业可以降低疫苗的上市价格,补助注射疫苗的个人,则可以直接减轻个人负担。除了建立全国性的费用分担机制之外,一些财力雄厚的地方可以额外多承担一些,进而形成社会与个人、国家与地方的费用分担机制。
对一些特定的群体,尤其需要有解决费用的硬招。比如,医务人员身处疫情最易发生的地方,为他们提供免费疫苗并优先接种,既合情合理,又有利于防疫。其他一些特定的群体如海关检疫人员等,虽然没有医务人员那样特殊,但根据具体情况对他们全免或部分免除费用,也很有必要。
庞大的医保个人账号沉睡资金,也可以用于支付新冠疫苗费用,除了本人使用之外,即将推出的“个人账号资金可用于家庭成员”改革,也可以优先试用于新冠疫苗接种方面。在医保之外多想硬招,再加上医保基金个人账户进行适度分担,将有利于化解接种新冠疫苗的费用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