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晚,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医院(简称北湖医院)正门外发生一起摩托车与汽车相撞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急需救治,汽车驾驶员及其母亲多次进入该医院寻求帮助,医院方面却没有一名工作人员出来救助。伤者原地等待半个多小时,才被120急救车送往14公里外的另一家医院。
医院近在咫尺,伤者却得不到及时救治,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事件涉及方表现各异,孰是孰非耐人寻味。
汽车驾驶员董先生带母亲去北湖医院看病,没想到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飞出去三、四米远,脑袋上都是血,流了一地”。面对突发事故,董先生自称吓懵,但没有逃离现场,也没有擅自搬动伤者,而是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让母亲进北湖医院求救。如此应对合情合理合法,更是希望伤者尽快得到专业救治。
120的态度是,事发地离北湖医院很近,最好让医院出个板车,或者让医生或护士出来看看情况。换言之,120觉得“没必要”出车,建议直接找医院救人。问题是,没有“专业衔接”,后续“掉链子”。
“医生脱岗属于医疗事故,得给我们开除”,这是北湖医院值班急诊医生拒绝去院门外接治伤者的理由。一边是伤者在淌血,一边是值班医生振振有词“我在这值岗,我不在大门口!” 令人愕然。必须指出,医院制度的设立初衷是救死扶伤、是约束医者履行职责。所谓“脱岗”,是指医生“开小差”,而不是“严禁”医生去院门口接患者。二者性质完全不同,怎能混为一谈?这不是“脱岗”,而是脱责。
非专业人员移动事故伤者可能产生二次伤害,是基本急救常识。值班医生却认为伤者“有条件和能力”到急诊就诊,更不负责任。退一步说,就算当值医生实在走不开,护士和保安不能出去接一下吗?遗憾的是,“原则上是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的”却实实在在发生了。伤者最后被120拉到14公里外救治,舍近求远多半是伤者和董先生已对北湖医院没了信心。
事后,北湖医院有关负责人坦承“值班医生确实责任心不强”。然而,院方也该反思,医院制度是否真的起到了约束医疗行为、激励医者仁心、问责与免责并举的作用?院方请求当事人“理解”,更应“理解”亟待救治的伤者、沟通无果的求助者的心急如焚。理解是相互的,在紧急情况下,更分轻重缓急。
抗击新冠疫情,无数医护人员白衣执甲、逆行出征、舍生忘死,用大爱奉献和专业救治,书写了可歌可泣的战“疫”凯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制度优势得以充分体现。全社会尊医崇医的良好风尚、和谐的医患关系,应被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对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而言,应当审视规章制度可能存在的不足,努力培养医护人员的良好医德医风,保障医护人员和病人的合法权益,让不该发生的情况别再发生。